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,掌握现场变化情况,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、科学减少变化、有效控制变化,确保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,根据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》文件要求,结合矿井实际,运河煤矿制定《变化管理制度》。
该制度着重从人员、时段、“叁工”(工艺变化、工序变化、工具变化)、系统和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。并针对特殊或突发的变化制定应对方案及应对措施,成立采掘工作面特殊或突发变化领导小组,对突发变化进行统一协调管理。
针对各级变化,该矿建立变化管理台帐,各级变化均必须在变化管理台帐中记录。当现场发生变化,相应部门制定出应变方案后,区队值班管理人员第一时间填写变化管理台帐。并将台帐放置在区队会议室以便于公示、查阅。
通过该制度的实施,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、落实在现场,提高安全管理力度、精度,构建透明、简洁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,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。 (运河煤矿 丁晓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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