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罚有争议 复核来审议
运河煤矿理顺管理保障职工正当权益
为进一步维护安全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保障职工的正当权益,近期,运河煤矿下发《运河煤矿安全处罚复核办法》。
受处罚当事人在接到安全处罚单5日内向安全处罚复核办公室提交《安全处罚复核申请表》,安全处罚复核办公室在接到复核申请后,在5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,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(书面),对于符合受理的条件的,及时指派复核小组成员对争议处罚进行全面调查核实,并召开复核会议,在查明事实,分清是非的基础上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公正复核,做出正确结论。对较复杂的处罚争议,复核小组难以定论的,复核后出具初步意见,提交矿务会研究决定。
《运河煤矿安全处罚复核办法》在运河煤矿叁届一次职工代表暨工会委员代表大会通过,安全处罚复核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,工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安全处罚复核办公室主任,负责复核工作的组织、协调与管理工作,确保安全处罚复核公平公正进行。
(运河煤矿 丁晓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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